陈淑华位于邛崃市长安大道725号18栋17层1703号的《不动产权证》业务件号:2023082383F90090号证书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淑华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