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明位于邛崃市桑园镇通泉村三组54号1栋1楼54号的《房屋产权证》业务件号:权0060544, 《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邛集用(2008)第27084号遗失。现权利人李延明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延明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