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永华位于邛崃市油榨乡桃花社区三组新街74号1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邛集用(2009)第101124号、《房权证》权0181553号遗失,现共有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永华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