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章志位于邛崃市平乐镇倒石村11组《林权证》退耕还林137-永久2003退耕-0421-105号遗失。现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王章志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