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月明位于邛崃市临邛镇滨江路下段777号-1层482号《不动产权证》业务件号:2020071683F90144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月明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