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笔川位于邛崃市临邛镇市府街22号附7号1层的《不动产权证》2018112983F00072号证书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韦笔川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