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楷位于邛崃市临邛镇凤凰大道366号4栋-1层4202号的《不动产权证》川(2016)邛崃市不动产权第0001790号证书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楷
2025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