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贵位于邛崃市火井镇银台村六组56号一栋一楼《房权证》权0090663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邛集用(2009)第21883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恒贵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