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玲位于邛崃市邛窑大道38号8栋1单元1层116号《不动产权证》2023041183F90049号证书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玲
2025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