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泽安位于邛崃市临邛镇幸福路117号1楼《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邛国用(2015)第4341号、《房权证》权1928292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曹泽安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