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培军位于邛崃市临邛镇市府街22号3栋1单元20层2004号《不动产权证》2017093083F00022号证书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福建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