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从富位于临邛镇盘陀村11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邛集用(2008)第153233号证书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从富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