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兰位于邛崃市卧龙镇金龙村6组《房权证》权0053034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邛集用(2008)第21234号证书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俊兰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