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建忠位于邛崃市回龙镇白杨村7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邛集用(2009)第68428号、《房权证》权0142866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建忠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