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恺于邛崃市临邛镇君平大道728号2栋1单元15楼15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邛国用(2016)字第1329号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志恺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