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占君位于邛崃市桑园镇向阳村十四组64号1栋1楼《房权证》权0064810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邛集用(2008)第31152号遗失,现抵押权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占君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