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绍群位于邛崃市桑园镇中田村二十组54号1栋1楼《房权证》权0177757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邛集用(2008)100233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绍群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