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绍明位于邛崃市回龙镇白杨村三组《房权证》权0145969号证书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万绍明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