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正先位于邛崃市邛窑大道38号2栋2单元2层201号《不动产权证》业务件号:2025052283F90010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正先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