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寿位于邛崃市卧龙镇杯金村十四组《不动产权证》业务件号2018051583F00124号房屋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福寿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