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志琼位于邛崃市临邛镇文南路609号13栋4单元3层6号《不动产权证》业务件号:2020092583F90071号证书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彭志琼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