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世蓉位于邛崃市水口镇李桅村20组1栋1楼《房权证》权0053366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世蓉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