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明位于邛崃市固驿镇公义村十组37号1栋1楼《房权证》权0134379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学明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