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旭东位于邛崃市临邛镇南环路97号1单元3楼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邛国用(2014)13954号、《房权证》权1921782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袁旭东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