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南宝山镇川王村7组农民集体位于邛崃市南宝山镇川王村7组的《不动产权证》:川(2023)邛崃市不动产权第0008033号遗失。现权利人邛崃市南宝山镇川王村7组农民集体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邛崃市南宝山镇川王村7组农民集体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