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军位于邛崃市临邛镇花园巷107号8栋1单元4层244号《房权证》监证0338433号证书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军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