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贷款客户:赖祥龙,身份证号码:51132119821024291X、王红霞,身份证号码:511323198606080569,在2015年2月购买由成都博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邛崃市羊安镇永康大道255号22幢1单元9层905号住房,我行在办理抵押权注销时发现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业务件号:2018120783F00063);我行贷款客户:曹觐,身份证号码:510183199311290453,在2015年2月购买由成都华成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临邛镇长安大道725号6幢2单元13层1304号住房,我行在办理抵押权注销时发现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预抵证明号:预抵0039091号);杨诗宇,身份证号码:510183198809014320、李伟,身份证号码:510183198409034314,在2017年10月购买由成都中鑫海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邛崃市临邛镇长安大道958号8栋1单元10层1002号住房,我行在办理转本时发现《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业务件号:2019120283F00019)。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遗失,现声明以上不动产登记证明和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作废。特向贵中心申请办理遗失公示。
此致
敬礼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邛崃市支行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