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昌文位于邛崃市夹关镇鱼坝村八组11号1栋1楼11号《房权证》权0063871号证书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昌文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