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学华位于邛崃市宝林镇广岩村10组《林权证》邛林证字(2008)第5107540667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学华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