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久兰位于邛崃市临邛镇滨江路下段169号6栋2单元32层3号《不动产权证》业务件号:2025121283F90047号证书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久兰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