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宪宇位于邛崃市临邛镇凤凰大道366号1栋-1楼48号《不动产权证》业务件号:2017051883F00005号证书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骆宪宇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