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朝昆位于邛崃市临邛镇三好12组《宗地号》QL1-26-8-088号证书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朝昆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