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尚明位于邛崃市茶园乡和乐村14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邛集用(2008)4862号证书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尚明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