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文忠位于邛崃市火井镇高场社区二组井江街15号1栋1-3楼15号《房权证》权0175826号证书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夏文忠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