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全位于邛崃市文君街道黄鹤村5组41号1层《不动产权证》业务件号:2022080583F90057号证书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海全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