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华位于邛崃市临邛镇东街378号5栋2单元8层2号《不动产权证》业务件号:2024011883F90040号证书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小华
202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