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生位于邛崃市前进镇马桥村十二组73号《不动产权证》业务件号:2017050883F00086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原证作废。
声明人:王长生
2026年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