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国明位于邛崃市固驿镇春台社区十九组横街32号附2号1栋1楼《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邛集用(2009)92330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原证作废。
声明人:肖国明
2026年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