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春华位于邛崃市临邛镇司马大道366号33栋4单元1楼1号《房权证》权010898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邛国用(2010)3033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原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春华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