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加玉位于邛崃市临邛镇盘陀村一组4号1栋1楼 《房权证》权0161961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加玉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