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国和位于邛崃市水口镇陈沟村13组《林权证》邛林证字(2009)第5107621667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殷国和
2026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