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剑钧位于邛崃市临邛镇抚琴街2栋2单元5楼5号《房权证》权0017753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剑钧
2026年0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