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治如位于邛崃市崇德路171号6栋2单元4层1403号《不动产权证》业务件号:2021081083F90051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治如
2026年0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