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绍国位于邛崃市洪福路东段36号7栋1单元13层1303号《不动产权证》业务件号:2025032783F90048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绍国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