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珠璧位于邛崃市临邛镇滨江路下段169号2栋2单元20层2001号《不动产权证》2018080883F00159房屋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珠璧
2026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