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弟祥位于邛崃市火井镇高场社区7组《集体土地使用证》邛集用(2009)第90748号房屋证书遗失。现共有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伟勤
2026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