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世清(已故)位于邛崃市水口镇合江村十一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邛集用(2008)34250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火祥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