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加贵位于邛崃市大同乡建中村2组《集体土地使用证》邛集用(2009)第2066号房屋证书遗失。现共有人申请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中伟
2026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