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建忠位于邛崃市固驿镇春台社区十一组《集体土地使用权》邛集用(2009)92844号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袁建忠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