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素芳(已故)位于邛崃市回龙镇榆树村七组11号1栋1楼《房权证》权0169970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邛集用(2009)70154号遗失,现权利人之子李树安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上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树安
2026年2月27日